討海人廖鴻基,海洋大學駐校作家,在「凋零海洋」一文裡,哀怨訴說花蓮漁業的凋零,是人禍而不是天災。花蓮縣北界大濁水溪溪口往南直到花蓮港港口,這段海域已被申請規畫為定置漁場專業區。花蓮南界石梯港附近也有幾場定置魚網設置,全長一百二十四公里的海岸線僅剩下五十公里海域留給沿海作業船隻營生。藉討海人海湧伯說:「煙仔占抓剩下的,才輪到我們。」、「連在吸奶嘴的都不放過,那有大人魚仔好抓。」
有哪一種海,有哪一種生命資源,堪得住這樣的折磨?希望環繞包圍台灣島嶼的是一片生機盎然的海洋,而不是凋零枯竭的死海。
|
花蓮沿岸海域違規作業的雙船拖網 |
其中提到,「儘管漁業法則規定,拖、圍網漁船必須離岸三海浬外作業,但由於花蓮海域三海浬外即是絕壁深谷,魚群密度遠不及近岸大陸棚區,又因為海上如化外之地 ,政府漁管單位並無執行監督取締之能力。外港拖、圍網漁船以其相對於花蓮老舊小船絕對優勢的動力及裝備,得以在沿岸漁場明目張膽、肆無忌憚且毫無節制的大量捕撈」,感觸良深。
讓我想起2003年10月30日漁業署送來海巡署取締花蓮沿海非法捕魚的蒐證光碟,違法漁船辯稱是改良式巾著網不是拖網,請求判讀。
|
花蓮海巡人員登船取締違規拖網作業情形 |
經檢視蒐證影帶光碟,顯示該二艘漁船在將近2小時時間內皆是以直線航行方式拖曳作業,並無包圍作業之方式。
|
雙拖網船用捲網機揚收曳綱、手綱、袖網情形 |
海巡人員登檢要求起網時,只見副船靠近主船,將曳綱傳遞到主船後即離開,主船以捲網機絞收曳綱,約15分鐘出現上下手綱,過約1分鐘出現有浮綱及沉綱的袖綱。袖網網目小及浮綱、沉綱的結構,顯示該網具不是大網目快速拖網具。
|
雙拖網船用捲網機揚收拖網具情形 |
主船繼續以捲網機捲收袖網、身網。在腹網處有漁獲物出現。
|
雙拖網船改用起網機吊收袋網情形 |
為使腹網的魚能集中到袋網,改用起網機(power block)起網。起網到袋網時,因漁獲量太多很重,起網機無法將袋網的魚吊起到甲板上。於是利用網袋索(lazyline)將袋網拉到船頭,改用吊桿來吊魚。
|
袋網漁獲「大包」時,利用網袋索將袋網拉到船舷邊處理情形 |
漁獲量實在太多,吊桿也無法一次吊上來。於是利用三條網袋索(lazyline)將袋網的漁獲分成四部分,花了一個多小時才將所有漁獲物吊上甲板。
|
袋網漁獲「大包」時,改用吊桿從船舷邊吊揚漁獲情形 |
就起網方式及網具結構而言,判定漁法上應屬「雙船拖網漁法」,不是漁民所辯稱的「改良式巾著網」。